巴楚概况:巴楚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地处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域县面积2.1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达38万人,是南疆的交通枢纽和喀什地区的东大门,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和“丝路明珠。
水资源丰富,叶尔羌河纵贯巴楚县340千米,有3座平原水库,蓄水量1.27亿立方米,巴楚县地下储水量约2亿立方米。
旅游资源丰富,巴楚是新疆胡杨文化的发源地,境内有胡杨林3060000亩。巴楚县有卡拉姆达尔拜克古墓、唐王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木舒克佛教遗址、等历史古迹,以及红海水上乐园、红海水库等风景旅游区。
工资待遇优厚:
1、 入编教师工资:
(1) 本科:工资总额7414元(不含乡镇补贴)每月实发4252元;
(2) 大专:工资总额7060元(不含乡镇补贴)每月实发4048元;
(3)入编转正后,可享受取暖费每年1050元;第十三个月工资1800元;公职人员考核绩效工资每年3000-7000元。
(4)在聘用期间通过公租房或教师周转房为受聘者解决三年住房问题,免收租金。水、电、暖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由本人承担。
2、县聘教师参照以上工资待遇,社保由县财政负担购买。
招聘条件宽松: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400人。
(三)条件与资格:
1、 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要相近或者相同,其中师范类专业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400人。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4、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须为民考汉学生、国语水平必须符合要求。
5、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具备中小学、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必须符合相应要求。
就业平台大、渠道多:
巴楚县教育局立足巴楚教育实际面向社会,诚聘1400名应、往届师类范或非师范类毕业生,为面临择业和在家待业的毕业生提供一个绝佳的就业平台,凡符合我县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在我县就业的同时,参加我县特岗教师考试、公务员考试、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县旅游局工作人员遴选等。
入编考试竞争力小:
近些年,随着西部大开发,喀什经济特区建设战略的推进,巴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沿海发达城市对口援疆的大力投入,巴楚县教育事业也蓬勃发展,优秀教师的队伍出现了较大的缺口,特岗入编考试竞争力大幅降低,录取率大幅度提高,对应、往届毕业生都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联 系 人:
组长:李晓玫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郭老师13657530002
王老师 18690673207/13779497816
何老师15199331618 胡老师 18096978806
辛老师15199316116 辛老师 18209323739
微信:王老师(whw1430188993) 刘老师(hai262383560)
巴楚县教育工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巴楚县教育系统2017下半年中小学、
幼儿园国语教师招聘简章
为实现自治区党委关于南疆四地州全面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教学的目标要求,确保我全面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教学能够顺利实施,切实解决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短缺的突出问题,经巴楚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0名中小学、幼儿园国语教师。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共计1400名中小学及幼儿园国语教师。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胜任国语教师条件的应、历届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且国语水平必须符合要求。
3.新疆全日制普通高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4.在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5.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一学期及以上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6.留疆战士配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2.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2017年3月1日以后办理完辞职手续的教师;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条件与资格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34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师范类专业;非师范类专业国语水平必须符合巴楚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的要求;
(2)学历要求:中学教师的学历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的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学历);
(3)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可以在上岗之后的一年时间内拿到。
5.招聘岗位普通话和汉语水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或民族汉考(MHK)等级水平三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汉语文、汉语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或民族汉考(MHK)等级水平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具备中小学、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第5条所列标准;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岗前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MHK证书)、简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照2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
报名地点: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联系各疆内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名电话:0998-6213774(新疆巴楚县)
联 系 人:
组长:李晓玫局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郭老师13657530003
王老师 18690673207/13779497816
何老师 15199331618 胡老师 18096978806
辛老师 15199316116 辛老师 18209323739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在现场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三)体检
体检在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特岗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得录用。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报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进行政审,政审对象为拟报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五)岗前培训
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促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初步形成管理、教育学生和组织教学的实际能力,对新教师安排组织岗前培训。
(六)合同签订
按照《巴楚县教育系统国语教师招聘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新招聘双语教师签订三年制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其他
县聘用当年开始,招聘人员必须在三年内参加自治区巴楚县特岗入编计划,未通过的,自动解聘。
聘用期间通过公租房或教师周转房为受聘者解决三年住房问题,免收租金,水、电、暖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由本人承担,解聘者不予以解决住房问题。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1、对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巴楚县教育系统招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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